
4月20日,资阳市乐至县吴仲良中学关工委特邀法治副校长、三级检察官邓治家,为初一初二近百名学生开展了一场主题为“远离校园欺凌·拥抱美好明天”法治教育活动。邓治家围绕校园欺凌相关内容展开全方位讲解,引导学生认清欺凌危害,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法治讲座由学校政教处唐孝勋、张庆梅主持。
“远离校园欺凌·拥抱美好明天”。邓治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校园欺凌是“学生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并详细介绍了肢体伤害、语言伤害、社交欺凌(孤立排斥)、财产侵害(夺财毁物)、网络欺凌(线上攻击)五大欺凌形式,帮助学生精准识别各类校园欺凌行为。
针对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邓治家从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刑事违法三个层面展开解读:民事违法层面,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等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赔偿医疗费、财产损失等;行政违法层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刑事违法层面,涉及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罪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者在特定情形下需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者犯八种重大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列举了焦某聚众伤人被判6年、楚某抢劫被判4年的真实案例,以鲜活事例强化警示效果,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法律后果。
针对校园欺凌中的不同角色,邓治家给出了针对性的应对方法:被欺凌者要及时告知师长、报警求助,尽量避免落单,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欺凌者需学会尊重他人、管理自身情绪,坚决杜绝暴力行为;旁观者则应摒弃冷漠态度,及时向老师报告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此外,邓治家还向学生提出“勤学法、善控情、严守行、慎交友”的具体要求,鼓励师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筑牢法治意识根基,以理性、守法的态度处理人际交往中的各类问题。本次法治教育活动创新采用互动提问(如“网络谣言应对”)、有奖问卷(法律知识竞答)等形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有效巩固了教育成果。本次讲座不仅切实提升了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与法治观念,更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邓治家结合中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摒弃枯燥的法条宣讲,采用“互动问答+法律知识+真实案例”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校园欺凌的特点”,重点解读了不同欺凌行为所对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法律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求未成年人遵守法律底线,通过几个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典型欺凌案例,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并非“小打小闹”,而是会对受害者造成长期身心创伤,对施暴者未来人生带来严重法律后果的严重行为。通过本次法治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师生们对校园欺凌的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悉,资阳市乐至县检察院关工委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安全教育活动,为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乐至县吴仲良中学 唐孝勋、乐至县检察院 徐金正,乐至县关工委特约通讯员 陈少田)